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执行好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好各项规定。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可根据当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泸州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品目名称 备注
A 货物类通用采购项目
A030101 电视机*
A030102 冰箱、冰柜*
A030103 洗衣机*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A030106 空调△
A030201 计算机△ 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屏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A030207 碎纸机△
A030208 投影仪△
A030209 扫描仪△
A0708 制服及劳保用品 10万元以上
A030301 办公家具*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序号 品目名称 备注
A1027 电梯和起重机
A1028 炊事设备*
A1029 锅炉*
A11 交通工具 各类轿车、越野车、客车、卡车各类专用汽车、摩托车、船只。 专用物资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4 农用物资*
A0704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A0706 工具和仪器*
A1001 通信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A1003 照排设备*
A1005 发电设备*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009 港口设备*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A1012 园艺机械*
A1013 消防设备*
序号 品目名称 备注
A1014 道路清扫设备*
A1015 警用设备和用品*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A1019 教学设备*
A1020 实验室设备* 包括检测仪器和设备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A1022 灯光及音响设备*
A1023 文艺设备*
A1024 体育设备*
A1025 地震设备*
A1026 殡仪火化设备*
A1029 工程设备 10万元以上
B 工程类
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10万元以上
B09 修缮、装饰工程 10万元以上
C 服务类
C01 印刷 10万元以上
C03 应用软件的开发设计 包括成品(10万元以上)
C070301 车辆保险 定点保险
C070302 车辆加油 定点加油
C070303 车辆维修 定点维修
C08 会议 10万元以上
注:目录中的*表示市级单位采购预算5万元以上。
△表示定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的定点项目仍集中采购)。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包括公用住房建设,文教卫生、体育及公益设施建设,市政建设,环保和绿化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应依法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市级部门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一次性达到30万元以上的货物 (交通工具除外)或服务项目、采购预算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四、实施要求
(一)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得执行没有预算的政府采购。采购人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凡支出预算中涉及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必须依法履行调整手续。采购人应依据批复(调整)的采购预算实施采购。
(二)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的实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集中采购。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时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经审核后实施采购,其中属于定点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自行选择定点供应商,属于非定点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专用物资、专用设备和工程项目,采购人有特殊需求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可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等方面的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等方面的政策,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产品的绿色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及优惠幅度,应当在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中充分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的政策导向作用。
来源:政府采购网 责任编辑:刘东海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