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采购目录
采购品目 备注
(一)货物类
1.建筑物
办公用房购买
2.办公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 含台式机、便携式机、工作站和显示机
打印机
复印机
一体化速印机
多功能一体机
传真机
投影仪
视频展示台
扫描仪
碎纸机
UPS电源
光盘刻录机
PC服务器*
摄像机*
光学相机、数码相机* 含光灯、镜头、储存卡
触摸屏
摄影摄像器材 含光学、数码影像器材及配件
移动存储设备 含移动硬盘、优盘、数码相机伴侣、录音笔
其他办公设备
3.家用电器类
家用空调 含除湿器
电视机
VCD/DVD机
电冰箱
洗衣机
饮水机
其他家用电器设备
4.交通工具
汽车 含轿车、越野车、商务车、旅行车、微型面包车、大客车和其他特种车
摩托车
船只
其他交通工具
5.专用设备及特殊或专业性品目
电梯
计划生育药品*
乐器、音乐器材*
动物防疫药品*
生物制品*
农业保险*
锅炉
中央空调 含机房精密空调
医疗设备、器材、耗材
计划生育设备、器材、耗材
服务器、网络设备 网络设备含交换机、路由器、存储设备、防火墙等
教学设备、器材 含实验设备、器材
灯光、音响设备及器材
体育、健身器材
消防设备、器材
广播通讯设备、器材、电影、电视设备
警用器械、器材
监控设备
电子显示屏
农业机械
发电设备
市政设备、灯饰
环保设备
厨房设备、用具
印刷设备
其他专用设备
6.家具
办公家具 含本机关招待所(培训中心、活动中心)家具
学校家具
档案存储设备
其他家具
7.物资
建筑装饰材料、物资 含窗帘
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服装
防汛、抗旱、救灾物资
生物制品
图书、教科书
市政绿化、退耕还林树苗
其他物资
8.办公耗材
办公文具 含低值易耗品
复印纸、打印纸
办公设备耗材
9.药品
计划生育药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
10.其他
通用办公软件 含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数据库、杀毒软件和其他通用办公软件
桶装饮用水
其他货物
(二)工程类
房屋维修、装修工程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机房装修工程
农业综合开放工程
土地整治工程
公益性基本建设工程
防洪、防汛工程
展览会、博览会布展工程
城乡道路(公路)工程
其他工程
(三)服务类
印刷
公务车维修
公务车保险、公务车加油
政务会议
因公出差航空、车船意外保险 适用于团体险
因公身故致残保险 适用于团体险
业务、技能培训
办公及业务软件开发
财政资金直补代理机构
农综有偿资金委贷机构
工程监理、安保、保洁
办公用房租赁
因特网租赁服务
其他服务
注:带*是2008年新纳入的采购品目。
二.采购限额标准
采购限额标准是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金额标准,具体为:单项或者批量在3万元(含3万元,下同)以上的货物项目;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单项或者批量在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指应实行公开招标的金额标准,具体为:单项或者批量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项目;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单项或者批量在2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来源:政府采购网 责任编辑:刘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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