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出台的2008年无锡市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考核评审办法显示,到今年底,该市用工“诚信单位”有望达到800家,新《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情况将成为用工单位参评“诚信”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参评“无锡市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评选标准将增至12条,包括单位依法制订和履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招用职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依法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据悉,凡达到标准获得“诚信”冠名的单位,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
来源: 责任编辑: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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