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本报“3·15”美食旅游维权特别行动组接到的美食类投诉情况看,主要呈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投诉减少 不管是本报新闻热线,还是《三秦美食论坛》,有关消费维权的投诉较去年有所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省食品餐饮经营环境有所改善,大多数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 从热线情况看,很少有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由此可见,我省食品安全监管效果明显,商家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老百姓的饮食安全得到了保障。惟一一起关于开缸酒悬浮物的投诉,后经有关专家鉴定认为其对人体无害,不属于质量问题。
发票问题 本报接到不少线索是投诉商家不开发票的问题。记者调查发现,不开发票有两种情况。一是一些小店没有申领发票或者申领的发票少而尽量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税务部门对此表示,经营者应该向税务部门申领足量发票,有义务给消费者开发票。对拒不提供发票者可以举报;二是一些餐饮店未办完手续先开业,自然提供不了发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没有取得合法证照前不得营业,而少数餐饮店却冒险试营业遭遇投诉或举报。
欺诈嫌疑 “3·15”前后,本报接到多起有关某知名品牌儿童乳饮料涉嫌欺诈的投诉。据调查,今年1月份生产的该乳饮料上竟然还宣传着兑奖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20日的幸运奖价值4000元的刮奖活动。律师认为该行为涉嫌欺诈。西安工商部门正在调查。
消费安全 关于就餐财务安全问题的投诉较多。对此,有关专家认为,这是一个难题,索赔取证难。消费者自己要保管好物品,商家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加强安全防范,保证消费者财务安全。公安部门要求对员工进行登记备案,建议商家安装监控设施,以减少餐饮消费时盗窃案件的发生。
服务问题 有些商家因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提供“额外”服务,收取餐巾纸费、茶位费、餐具费等。
从记者调查、协调的诸多投诉案例中,我们看到,其中一些投诉是经营者态度不积极,与消费者沟通不到位造成的。如果经营者及时耐心地与消费者沟通,就不会激起消费者的“挑刺”,也可能不会向媒体和有关部门投诉。
来源: 责任编辑: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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