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 账户: 密码: >>视频商会 自助建站区
温州模式  |  温州商帮  |  政府招商  |  诚信联盟  |  供求大全  |  法律维权  |  财经纵横  |  管理之道  |  礼仪社交
温州商会  |  温州品牌  |  走进温州  |  商户家园  |  库存特价  |  商经新闻  |  招标采购  |  创业天地  |  衣食住行
当前位置:首页 > 礼仪社交 > 生活礼仪 > 正文
王修智:齐鲁文化与孝道
http://www.88088.com   中国温州商会网
浏览方式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关键词:文化 父母 孝道 社会 孔子 孝子 重要 传统 一个 子女)
  

  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工作思路,把文化放在了与经济、政治、社会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号召全党全国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文化是一种内涵丰富的社会历史现象。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包括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等,其中影响最久、最广、最深的是齐鲁文化。齐鲁文化虽然不能等同于中国传统文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之主体、核心、精华是齐鲁文化。

  齐鲁文化坚持“以人为本”、“以仁为核心”,这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准则。将这个理论和准则应用到处理子女与父母、晚辈与长辈的关系,就是孝道文化。孝道文化以血缘、亲情为研究对象,是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之一。孝与忠是中华民族的两大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渗透到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人民以纯朴真美的行孝方式,演绎了无数感人至深的孝行典故。

  自古以来,孝道文化在和睦家庭、凝聚家族、纯化民风、和谐社会等方面,都起了积极的作用。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运用辩证、发展和历史的观点,重新审视、开发、创新和利用中华传统孝道文化,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齐鲁文化经典关于“孝”的论述

  在浩如烟海的齐鲁文化经典及相关典籍里,关于“孝”的论述俯拾皆是。

  《孝经》中有:“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

  《论语》中有:“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孟子》中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

  《大学》中有:“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

  《诗经》中有:“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礼记》中有:“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可谓孝矣。”“父母在,不称老,言孝不言慈。”“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睦于父母之堂,可谓孝矣。”“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劝报亲恩篇》中有:“天地重孝孝当先,一个孝字全家安。为人须当孝父母,孝顺父母如敬天。”“人生五伦孝当先,自古孝为百行原。世上惟有孝字大,孝顺父母为一端。”“要问如何把亲孝,孝亲不止在吃穿;孝亲不教亲生气,爱亲敬亲孝乃全。”

  《弟子规》中有:“亲爱我,孝何难;亲恶我,孝方贤。”“首孝悌,次谨信。”

  《增广贤文》中有:“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千万经典,孝义为先。”

  《家语·弟子行》中有:“孝,德之始也,悌,德之序也。”

  二、孝道文化的历史渊源

  孝道文化的起源和形成,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孝”字最早出现在商代的甲骨文卜辞中,不过是一个作地名,一个作人名。关于“孝”字,《尔雅·释训》云:“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说文解字》云:“孝,善事父母者。”《康熙字典》将“孝”列入“子部”,意为孝是子女们应做的事。《说文》中又记“孝”字“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这个字的组成是一个老人在庇护着一个孩子,也可解释为老人拉扯子女长大,或是子女在下面搀扶着父母。

  孝观念的产生应在父系社会、父权制确立后,国家出现之前。其基本前提有两个:一是一夫一妻制个体婚姻的确立,一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亲”之情。这个时间大约是距今5000年到4000年之间,属于新石器后期,也是原始社会的后期。传说中的伏羲、炎帝、黄帝距今约5000年,传说中的尧舜禹距今4000多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孝子就是舜。可见在我国原始社会,人们就有了孝的观念。

  尧舜禹之后是夏商周。夏商周是我国的奴隶社会。

  据考证,夏代已有祭祀祖先的宗庙。《论语·泰伯》中孔子说夏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自己吃的穿的很差,但祭祀祖先的祭品却十分丰盛。夏三世太康失位,其子少康通过斗争又夺得了王位,继续夏的统治,恢复了祖业。这种恢复本家族统治的做法,正是继承祖业“孝”的表现。

  到了商代,有了文字记载的依据。当时孝的内容有“享孝”和“追孝”两种。“享孝”是在现实生活中奉养父母;“追孝”则是用祭祀的形式体现对死去的祖先尽孝道。甲骨文中记载商代祭祀祖先的例子很多,目的多是为了祈求祖先神灵对后人的保护。

  西周时期,已明确出现了孝的观念。

  《逸周书》的“宝典解·第二十九”,记载周文王对周公旦谈到“九德”,其中就有“孝子畏哉,乃不乱谋”的语句;“官人解·第五十八”章中,周公旦说到鉴别人的品德,可从父子关系方面着眼,“父子之间观其孝慈”。

  在早期典籍《易经》、《尚书》和《诗经》里,都有关于孝的论述,孝的观念在当时已很流行。《尚书·酒诰》中说:“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意思是,在农闲的时候,用牛车载着商品,去远处的地方进行贸易,用来孝敬赡养父母,让父母高兴。《诗经》里的《大雅·下武》有:“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媚兹一人,应侯顺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意思是说,武王伐纣,是法则三后(太王、王季、文王)的孝行。孝就是法则先祖,就是按先祖意思办事。《大雅·既醉》也表现了相同的意思。诗中说:“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大意为成王的臣下有孝子、孝行,对于这种孝子及其孝行,要在王朝中转相教导,加以宣扬,使人们效法。从武王时所说的孝指法则先人,到成王时对于孝子、孝行的褒扬并加以转相教导,可以看出,作为一种对于先人和父辈加以敬养、侍奉的理念及其行为方式准则,孝已经有了明确的内涵。

  春秋以来,西周形成的孝观念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反映春秋时期社会政治、思想面貌的《左传》、《国语》里,已出现了比较成熟的关于孝的思想。如季文子说:“孝敬忠信为吉德,盗贼藏奸为凶德。”(《左传》文公十八年)不仅把孝与忠联系起来,作为吉德的内涵,而且提出了“孝敬”,以丰富孝的观念。《国语》亦称:“事君以敬,事父以孝。”(《晋语一》)由孝的观念演化为孝道,是从孔子开始的。孔子继承并发展了他以前的孝的思想,提出了系统的孝文化观和关于孝的行为规范原则。他把养亲与敬亲结合起来,强调:“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以敬把人与犬马之养区别开来,敬亲是人所独有的。孔子主张:“弟子入则孝,出则悌” (《论语·学而》),把弟子对父母的孝和对兄长的悌作为仁与礼的规范要求,并对此作了充分的论述。孔子虽未完全否定周代祖先崇拜的古老传统,但其着力点在于重视人事。因而孔子重视孝的现实人伦道德意义,重视孝作为家庭道德的伦理内涵,使“善事父母”这一伦理规范意义的孝完全凸显出来。

  孟子强调孝子不仅要养亲,而且要尊亲:“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孟子·万章上》)把尊亲与养亲相结合,更提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荀子则在孝道中强调道义的原则,他说:“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荀子·子道》)认为人们不仅要做到在家孝敬父母,外出尊敬年长的人,对上顺从,对下诚恳,而且在君臣、父子关系中,要贯彻道和义的精神,这体现了孝的大义。

  身体力行孔子的孝道并有所发展的是孔子思想的继承人曾参。曾子将孝发展成为一种抽象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准则,提出“夫孝,天下之大经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在孔子的指导下,曾子撰写了《孝经》。这部书以孔子与曾子问答的方式阐发孝治思想,被后世奉为行孝经典。《孝经》以孔子思想为本,在承继以往丰富的孝文化思想的基础上,将其系统化并加以综合发展,集先前孝道文化之大成。《孝经》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书中指出,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作了系统而具体的规定。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封建专制君主服务联系起来,主张“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并按照人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提出“孝”的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该书还根据不同人的等级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孝经》中所反映的忠孝观念对于中华民族爱国主义思想的流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所提倡的养老、敬老、尊老、亲老、送老思想,也反映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对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孝道文化的基本内涵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是一个复合概念,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既有文化理念,又有制度礼仪。从敬养上分析,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用12个字来概括,即:养亲、敬亲、顺亲、礼亲、谏亲、光亲。

  (一)养亲。即子女对父母在生活的赡养,是孝的最起码的要求。这应有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责任,使其安度晚年。曾子认为“孝有三:大者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可知子女养亲是孝的最低标准。孔子回答子夏:“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论语·为政》)有事情,年轻人去做;有酒食,父兄先享用。二是尽力为父母做事,满足父母的要求。子夏说:“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是说一个人的力量有大有小,对待父母要使出全部力量来,这就是恪守孝道。三是守候在父母身边。“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守候在父母身边,是为了更好地尽子女之责。四是关心父母身体健康。孟武伯问孝时,孔子回答“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听说父母生病了,子女心中增添忧愁。“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喜的是父母已经这么高龄了,惧的是高龄以后便离死亡越来越近。

  (二)敬亲。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孟子·万章上》)对父母在生活上奉养,是最起码的条件,还要在人格上对其尊重,思想上令其满足,才能使其健康长寿。《礼记·祭义》曰:“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礼记·曲礼》记:“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当子游向孔子问孝时,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对家内的动物要养,对父母也要养,两者重要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敬”。孔子对于尊敬父母的要求作出如此尖锐的比喻,可见对此事的重视非同一般。孔子还说:“小人皆能养其亲,君子不敬何以辨。”把是否“敬”父母作为君子、小人的分界线。子夏问孝时,孔子就说过“色难”,是说能和言悦色地对待父母,是不容易的。曾子说过,“孝子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礼记·内则》),不仅要养老,还要使父母心情快乐,不违背父母的意愿。

  (三)顺亲。人们常说“孝顺”父母,“顺”就是顺从父母的意志,遵循他们的意愿,按他们的要求行事。《论语》记“孟懿子问孝”,孔子回答“无违”。孔子还说过:“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进一步强调子女的意愿始终要和父母一致,不能轻易改变和违背。孟子则认为“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离娄上》)。可见其对顺从亲志的重视程度。曾子在这方面的主张更为具体,他说:“父母生之,字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都是讲要尊重父母的意愿,对父母要顺从。《中庸》中对顺父母的行为总结为“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清楚地说做子女的应该顺从父母。但孔子、孟子等的顺亲观点并非说应该盲从,愚孝盲从是从汉代开始到宋明时期发展到顶点的。宋明时期,形成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种愚忠愚孝的观念。据《孝经》载,曾子问孔子:“从父之命,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又说:“从父之命,又焉得其孝乎?”可见,孔子讲的顺亲并非盲目地顺从。

  (四)礼亲。即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周礼)来对待父母,这就把孝纳入了政治的范畴。《论语》及《孟子》中均引用孔子告诫弟子们的话:对父母要“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这里的礼即指周礼。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慎终”是葬之以周礼,“追远”是祭之以周礼。当时周礼规定得十分繁琐,“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无所不用其礼。依周礼的标准来孝敬父母,是最重要的事。《礼记·曾子问》载:“曾子问曰:‘君薨既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曰:‘归居于家,有殷事,则之君所。朝夕否。’”意思是,曾子问孔子:“如果国君死去,殡了起来,又赶上父母之丧,应该如何对待呢?”孔子回答说:可以先在家里为父母守孝。一旦国君那里有事,就要立即前去,早晚守候在国君那里。就是说,国事大于家事,国丧大于家丧,依此对待父母也是尽孝。

  (五)谏亲。孔子认为,父母若有错误,为子者可以用委婉的语气进行劝谏,以免陷父母于不义。《孝经·谏诤章》假托“曾子问”之名,以孔子之口说:“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这段话是说,地位越高,敢于谏诤的争臣越重要。家庭中对于一家之长的父亲来说,有争子就可避免身陷于不义。做子女的,明明看着父辈不对,却盲目服从,不去谏诤,“又焉得为孝乎”?《论语·里仁》中记载孔子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孔子主张子女对父母的过错应反复婉言劝其改正,如果父母仍然执迷不悟,子女也不应生出怨恨之心,要依然敬重他们。《礼记·内则》中记载了“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的说法,虽然要注重方式方法,但在关系到违反社会公论的大是大非面前,即使父母再不高兴也得极力劝阻。对此曾子亦主张:“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从,亦非孝也。孝子之谏,达善而不敢争辩。争辩者,作乱之所由兴也。”(《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如果父母不听劝阻,子女不可从婉言相劝上升为争辩,应把父母过错归于自己,以思弥补父母之过,而且不可违逆父母的意愿。

  (六)光亲。儒家的人生观主张人生在世要积极入世,对社会作出贡献。一个人在立德、立功、立言方面,只要做出成绩来,便可以“扬名声,显父母”。《孝经》论孝有三个层次:奉养父母是最低要求,再进一步是“弗辱”,子女不要给父母带来侮辱,一个人做了坏事,连累了父母,乃是最大的不孝,即孔子所说的“一朝之念忘其身,以及其亲”(《论语·颜渊》)。《孝经》中所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这是把子女建功立业为父母争光,光宗耀祖,放到孝的最高水平来看待。正因如此,人们凡做一件大事,都考虑到“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这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上及祖宗、父母,下及子孙后代,对整个家族有很大影响的事情。

  四、历代统治者的以孝治天下

  在西周王朝,统治者主张敬天、孝祖、敬德、保民,重视尊老敬贤的教化。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恪守君臣、父子、长幼之道:在家孝顺父母,至亲至爱;在社会上尊老敬老,选贤举能;在国家则忠于君王,报效朝廷。周代规定,“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礼记·王制》)“杖”指老年人拄的手杖,拄着拐杖的老人是受尊敬的人。杖于家、乡、国、朝之说,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应该逐步受到更大范围人们的尊敬。周代不仅倡导尊老敬贤的道德风尚,还要定期举行养老礼仪。周代的养老礼仪包括朝廷和地方两个层次。在朝廷,天子一般都要定期视察学校,亲行养老之礼,在太学设宴款待三老、五更及群老,以示恩宠礼遇。在地方,则每年都要定期举行乡饮酒礼,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享有特殊的礼遇。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在尊老敬老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论语》、《孝经》等书记载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孝作为华夏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念,经孔孟儒学的发挥,以及历代帝王的提倡,确实是深入民心。

  自秦代以后,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义传》,就是表彰孝子,让他们青史留名。汉代是中国封建帝制社会全面定型的朝代,也是孝道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从汉王朝开始,提倡“以孝治天下”,孝开始走上政治舞台。特别是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儒家思想成了封建正统思想,孝也成了中国传统的伦理概念,成为了中国封建家长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开始直接服从于“父为子纲”、间接服务于“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为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孝与忠相辅相成,成为社会思想道德体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彻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

  两汉时代,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汉代皇帝都以“孝”为谥号,称孝惠帝、孝文帝、孝武帝、孝昭帝等等,表明了朝廷的政治追求和对“孝”的尊崇。提倡孝道,褒奖孝悌,是汉以孝治天下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据《汉书》与《后汉书》帝王纪中记载,自西汉惠帝至东汉顺帝,全国性对孝悌褒奖、赐爵达32次,地方性的褒奖则更多。皇帝幸巡各地,常有褒奖孝悌的事。有时一地出现祥瑞,则认为是弘扬孝道所致,也要褒奖孝悌。对于著名的孝子,皇帝更加重视,把其作为弘扬孝道的榜样,精心扶植。如有一陈姓寡妇,养婆母28年,汉文帝感其孝行,给予“孝妇”称号。东汉初年,临淄人江革以孝母闻名乡里,光武帝赐其“巨孝”称号,赐谷千斛。

  在政治制度上鼓励孝道,重视养老,选拔官员也把“孝”作为一个基本标准,兴“举孝廉”, 察举善事父母、做事廉正的人做官。元光元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元朔元年,武帝又下诏,凡两千石以上官吏必须察举孝廉,否则按不敬和不胜任论处。“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有司奏议曰:‘……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纪》)自此以后,以孝为本就成为选拔官吏的标准。汉武帝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官吏多为孝廉出身,被视为仕宦之正途。举孝廉者往往被任为“郎”,在东汉尤为求取官职的必由之路。山东嘉祥武氏祠的墓主人武开明、武班、武荣都是经察举孝廉后入仕做官的。桓帝诏书说:“孝廉、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恒必由之。”(《后汉书·桓帝纪》)宋代徐天麟说,汉代“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斯为后世所不能及”(《东汉会要·选举上》)。可见孝廉任官,对稳固汉朝的统治秩序具有长效作用。

  汉代另一个重要选官制度是孝悌力田,始于汉惠帝四年(前191),名义上是奖励有孝父母、敬兄长的德行和能努力耕作的人。中选者经常受到赐爵、赐帛或复其身(即免除徭役)的优抚政策。汉文帝十二年(前168),诏以孝悌力田与“三老”同为郡、县中掌教化的乡官,成为定员。

  汉武帝时立五经博士,以后又增《论语》、《孝经》为七经,作为从京师到各郡、县、乡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必修课和必读教材。无论贵族官僚还是平民百姓,都要接受“孝”的教育。《孝经》成了国家教材。《孝经》强调尽孝道的普遍性,并对孝道的原则、内容及尽孝的方式、孝子事亲的行为举止等,作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它不仅要求人们事父母以孝,事兄长以悌,而且把家庭父子关系运用于国家君臣关系,把孝亲与忠君直接相连。

  汉代的养老活动也是统治者孝治天下的一个重要形式。汉高祖西入关中时,就“存问父老,置酒”(《汉书·高帝纪》)。《后汉书·光武帝纪》诏曰:“其命君国有谷者,给禀高年鳏寡孤独及笃疾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这里的律就是对养老的专项规定。汉代是孝的观念兴盛的时代,老人在家庭与社会上地位很高,是家庭中举足轻重的人物。汉代以孝治天下,对后世政治有很大影响。两汉皇朝绵延四百余年之久,为中国历史上最长的封建朝代,这与以“孝”为治国之道有一定关系。

  魏晋隋唐时期在中国文化史上,是儒家的影响相对削弱的时期。但是,孝作为民族文化的基本传统有其深厚的民众社会基础,这段历史时期孝道仍受到社会、官方与民间的崇尚。

  为贯彻“以孝治天下”的方针,两晋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太始四年六月丙申,晋武帝有诏:“士庶有好学笃道,孝悌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晋书·武帝纪》)皇帝还亲自讲《孝经》。《穆帝纪》载:“永和十二年二月辛丑,帝讲《孝经》……升平元年三月,帝讲《孝经》。”《车胤传》载:“孝武帝尝讲《孝经》,仆射谢安侍坐,尚书陆纳侍讲,侍中卞眈执读,黄门侍郎谢石、吏部郎袁宏执经,胤与丹杨尹王混摘句,时论荣之。”可见这样的活动相当隆重。

  两晋时期一项相当有力的措施是中正把关,即所谓“乡邑清议”,士人入仕必先经中正评品,如果有不孝的污点,中正这一关就通不过。《世说·任诞》注:“(阮)简以旷达自居。父丧,行遇大雪寒冻,遂旨浚仪令,令为他宾设黎臛,简食之,以致清议,废顿几三十年。”如此特殊的情况下吃了一点肉,因在父丧期间,就被中正卡住,近三十年不得叙用。中正把关,可以说是晋朝贯彻以孝治天下的组织措施。

  隋唐也是一个以孝治国的时代。唐玄宗亲自为《孝经》写序、注释,并下诏颁行天下。天宝年间免征居父母之丧者的劳役赋税,称为“孝假”。代宗时又开“孝悌力田”选士科目。唐代社会出现了一些“以孝闻于世”的孝子贤孙,其尽孝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善事父母,养老送终”等方面。对于尽孝道的典型,唐朝统治者也给以褒奖和宣扬,或由地方官府表彰,或由地方举荐,上奏朝廷,授官、赐物、旌表其门闾、蠲免其赋役,甚至载入史册,传之后世。两《唐书》的《孝友传》中罗列姓名或详见于篇者,即为当时最高的褒奖。有的还受到皇帝亲自嘉奖和恩典。武则天时,元让以孝著称,诏拜太子司议郎。则天谓曰:“卿既能孝于家,必能忠于国。今授此职,须知朕意。宜以孝道辅弼我儿。”(《旧唐书·孝友传》)这些事实反映了唐朝统治者继承了儒家传统中讲究孝道的一面。

  宋元明清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由鼎盛逐步走向衰亡的时期,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主义进一步强化。这就要求为整个社会和个体家庭坚实地竖起“三纲五常”、“明天伦之本”的统治秩序。

  宋朝是经过社会动荡之后重新建立起来的统一朝代,政府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出发,大肆宣扬“冠冕百行莫大于孝”(《宋史·孝义传》),“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宋史·选举志》)晋人王祥卧冰求鲤,三国时人孟宗泣笋等荒诞不经的愚孝故事,都被用作教材向人们灌输。由于政府的大力褒奖,孝道在宋代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一时孝子辈出,孝行壮烈得惊人。《宋史·孝义传》载,太原的刘孝忠,母病三年,他不但割股肉,还“断左乳以食母”;杨庆“母病不食”,他就割自己的右乳“以灰和药进焉”;吕生则在他父亲失明后,“剖腹,探肝以救父疾”。对这些行为,宋朝皇帝不但诏赐粟、帛,还亲自“召见慰谕”。不仅如此,宋朝法令还规定:未葬亲不许入仕。有的宰相甚至因此而被罢官(赵翼《院余丛考》卷二十七《未葬亲不许入仕》)。而且即使缌麻那样的远亲病死,也不得赴举(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五《缌丧不得赴举》)。这时的孝道就纯属残酷的愚孝了,不再是一种值得称道的美德,而成为人们的精神枷锁。

  元朝统治者对孝道的认识与宋代截然不同。孝道是农业经济的产物,而游牧经济是分散的、流动的,父子依附关系相对减弱,自然不会产生适应农业经济的孝道。蒙古统治者入主中原后,用游牧民族的眼光审视内地的封建道德规范,并通过行政手段加以改造。首先,在宋代被视为最高孝行的卧冰、割股、刲肝等行为,在元代不但不予以褒奖,反而被明令禁止。据《元史·刑法志》载:“诸为子行孝,辄以割肝、刲股、埋儿之属为孝者,并禁止之。”元朝政府对一般的孝行常理也极为淡漠。用以维系宗族关系的孝道一经破坏,家族纽带也就有所松懈,孝道的核心内容善事父母也发生了动摇,甚至遗弃父母得到了法律的承认。《元史·刑法志》云:“诸父母在,分财异居,父母困乏,不共子职……亲族亦贫不能给者,许养济院收录。”元朝统治者站在游牧民族文化的角度,看出了孝的某些不合理性,并从政策上加以限制和明令禁止,无疑在客观上起到思想解放的进步作用。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在“治乱世用重典”思想指导下,诏谕臣民们要兴孝道,用“孝”维系皇权统治。朱元璋把孝看作是“风化之本”,“古今之通义”,“帝王之先务”,认定“垂训立教,大要有三:曰敬天,曰忠君,曰孝亲。君能敬天,臣能忠君,子能孝亲,则人道立矣。”(《明通鉴》)朱元璋兴孝的主要措施有自身率先垂范,观念倡导与教育,制礼作乐,政策支持与奖励等。洪武一朝,荐举讲孝,科举讲孝,选官员亦讲孝。洪武六年曾罢科举,举贤才,其目有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孝廉、耆民等。荐举一途,“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明史·选举三》)。明朝还以养老之政教民孝,对老人赐以布帛,授以爵位,还让他们议政,御政,评论官员,理民诉讼,宣教民众,以发挥他们的作用。明文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由官府养。由于明太祖的大力提倡,整个明代都非常重视孝道。明12代皇帝统治的277年中,皇帝的庙号、谥号或陵名,孝字很多。如“孝陵”、“孝宗”、“孝康”,尊谥中的“至孝”、“达孝”、“纯孝”、“广孝”等。清代统治者作为异族君主,开始不便在汉族遗民中提倡忠君,于是改而大力倡孝,重视以孝道治天下。顺治皇帝曾经注过《孝经》。康熙、乾隆皇帝数次在宫内开设“千叟宴”。康熙还曾颁发“圣谕”,提倡孝道,敕令全国广为宣讲。他认为,帝王治天下要“首崇孝治”,“孝为万事之纲,五常百行皆本诸此。”(《御制文选》第五集卷三十一)清代法律规定,对于不孝甚至残害父母的,予以严惩。另一方面则是旌表孝子。雍正时曾规定,犯死罪但因为是独子,必须赡养父母的,予以宽刑。清代封赠臣子的父母、祖父母及其配偶,也是一种提倡孝敬的措施,具有弘扬孝道,倡导敬老的意义。清代为了加强孝治,把汉代的“孝廉”和“贤良方正”两个科目合并,特设孝廉方正科。雍正元年(1723)诏直省每府、州、县、卫各举孝廉方正,赐六品服备用。以后每遇皇帝即位就荐举一次。乾隆五年(1740),确定荐举后赴礼部验看考试,授予知县等官。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器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 关 链 接
·文摘:“礼仪”的温度
·文摘:“礼仪”的温度
·杨浦区礼仪讲座塑造女性完美形象
·海珠区启动亚运城市志愿服务“新生活驿站”
·离我们越来越远的旧年俗
·商务礼仪之一些国家的生活忌
·传统婚礼有“三书六礼”
·访"三快娘子"王如玄:女性如何在职场出人头地?
相 关 评 论     >>全部评论
  发 表 评 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热点招商
日本脱糖电饭煲
富氢电解水元素杯
医用级别不锈钢筷
 
商务资讯
休闲生活
 温州商会会员团购中心
     
  COPYRIGHT © 2000-2013 中国温州商会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  
国内客服电话:400-822-8182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408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