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琨
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在当时对促进发展、规范行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中某些措施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如今也越来越凸显。
主持人:汽车价格存在暴利吗?
张耀东:整个汽车市场来讲,近几年利润肯定是下降了,这是共识。可能个别品牌存在利润偏高,比国际的平均利润高很多,存在暴利。
颜景辉:总体来讲,价格向着国际的价格接轨。进口车价格的利润空间要大于国产车。当然进口车里也不都是暴利,得分品牌。
黄莉凌:往往在有垄断的情况下容易形成暴利。市场经济环境里,要尊重市场选择权。在汽车领域,如果品牌和品牌之间达成一个明示或者暗示的联盟,消费者的话语权变小以致消失,那么就存在一种潜在的垄断,可以通过调查或反垄断机构来进行处罚。
主持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改还是不改?
颜景辉:应该进行修订,要说整个颠覆性地推翻的话,可能永远也修订不了。它也不是说全盘的一无是处,任何事情出现都有它的道理。
主持人:怎么改?
颜景辉:目前来看,品牌管理办法推崇4S店模式。从整个经济环境跟市场环境和经销商经营压力来说,单纯的4S店模式已经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和困难。市场上也是在逐步进行调整和变革。比如一个旗舰的4S店,在一些三、四级城市已经派生出卫星店、精英店、1S、2S等,这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经销商的运营成本。
张耀东:尽量保证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建立市场的公平秩序,这是一个核心的出发点。至于售后、服务、维修,我坚信随着社会法律的综合健全,会有其他的方式来解决。
黄莉凌:《办法》涉及到消费者、经销商、厂家,甚至其他社会领域。所以每一次法律的制定或者修订,其实背后反映了各个社会关系的综合调和。《办法》的修订和反垄断法必须是衔接的。如果能保证引入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那么市场中出现的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了。
来源:经济观察报 责任编辑:孟祥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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