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一座美丽的海港风景城市,与台湾岛隔海相望,毗邻港澳及东南亚。全市下辖7个区,总面积1565平方公里,全市户籍人口137.16万,年未常住人口214万人,流动暂住人口为72.6万人。
厦门历史悠久,起于隋朝,行政建制始于宋朝。传说古代常有成群白鹭栖息于岛上,因而称厦门为鹭岛。
厦门是我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经国务院批准成为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赋予省一级经济管理权。全国人大并授予厦门经济特区地方立法权。改革开放以来,厦门特区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02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648亿余元,财政总收入126亿余元。被国家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全国绿化十佳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光荣称号。去年在德国国际“花园城市”决赛中被评为“国际花园城市”。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岛内筼筜湖畔。现有干警、职工160多人,内设中层机构18个,下辖6个区级检察院。我市两级院目前共有7个单位,除市院外,有6个区院。全市检察机关现有在编干警485人,其中两级院检察长7人,副检察长14人。市院机关现有在职干警163人,其中处以上干部63人,占38.7%,党员155人,检察员59人,助检员57人。全市检察队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19人,占86.4%,本科以上297人,占61.2%,其中法律本科254人,硕士研究生9人,两者合占干警总数的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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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责任编辑:李沅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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