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呼为“职场佳丽”“美女主管”时,陈菲没有飘飘然。在她看来,这种靠辛苦赚钱的方式,无法改变命运。只有走捷径,才会拥有一掷千金的豪气。
2004年,24岁的陈菲大学毕业。年轻靓丽的她,在南京一家保健品公司负责产品销售。凭借出众的能力,陈菲一年后被提拔为副主管。2005年年初,陈菲认识了某跨国集团中华区总裁徐迪。这位大她35岁的男人,开豪车、出入五星级酒店,让陈菲心动不已。
陈菲借工作关系屡次探望,妻儿都在国外的徐迪也心领神会,“跟着我,不会有结果!”徐迪不止一次对陈菲说。但陈菲铁了心要跟他,并把他的日常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两人最终萌生了恋情。
“我要给你一个惊喜!”2006年4月,陈菲被徐迪带到了位于新街口附近的东方名苑小区。原来,徐迪花了180万元买了一栋近200平方米的豪宅。“房子给你住,只要你一直跟着我,最后你就是这套房子的主人。”房子拿到手后,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2007年年初,徐迪因工作关系调往法国。此后他每年只有一周的时间回来看陈菲。难耐独守空房的寂寞,徐迪出国没多久,陈菲就结交了一位年纪相仿的男友。
“房子是商住楼不方便,咱卖了换个住宅好不?”2008年年底,徐迪在陈菲的劝说下同意卖房。2009年1月,陈菲以183万元的低价卖掉了房子。不知内情的徐迪拿到房款后,汇给了陈菲80万元,让她再买一套房子。
今年2月,徐迪回国时,得知陈菲非但没买房,还怀上了别人的孩子。一个月后,陈菲向他提出分手,并和男友领了结婚证。今年8月,徐迪将陈菲告到了白下区法院,要求返还80万元购房款。对此,陈菲说,徐迪曾承诺,不管双方什么时候分手,他都能理解,房子是对她的补偿。
法院认为,陈菲在与徐迪交往同时和他人交往并怀孕,而且收到80万元后立即提出分手,有违诚信原则。近日,法院判决陈菲偿还徐迪8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万余元。
来源:东方卫报 责任编辑: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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