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卖淫场所为防范查处使尽浑身解数,不过仍难逃法网。日前,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该场所老板周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08年11月,周某出资开设了一家休闲按摩城。为躲避警方检查,二楼VIP房间隐藏着一条暗道,平时,卖淫女就从这条暗道内进入房间。而且,二楼、三楼之间还安装了一道防盗门,里面的人透过猫眼确认后,才会打开防盗门。另外,按摩城还设立了一个监控室,有专人负责监控,如有警方检查,每个包厢的警示灯便会亮起来,卖淫女便会循着暗道快速逃离。(通讯员 隆法轩 见习记者吴丹)
来源:现代金报 责任编辑:小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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