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针对医药行业出台了多项政策,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加强对药品注册的把关;《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4号令,规范了药品包装;在药品使用方面,《处方管理办法》净化了医院用药市场。据了解,从2008年1月1日起,将有多个医药行业的政策法规正式实施。
药品生产
新GMP标准实施
2007年10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公布了新修订的《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新标准进一步强化了软件管理,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GMP新标准由原来的225条修改为259条,其中关键项目由56条增至92条,一般项目由169条调整为167条。新GMP认证标准对于制药企业是一项巨大挑战。在前一轮制药业GMP改造中,很多企业无法通过认证而惨遭淘汰,制药企业的数量从5700多家下降到4000多家。
据天津中新药业达仁堂制药厂品牌部部长江永萍介绍,GMP新标准对药品生产企业要求更加严格,关键项目不仅增多了,而且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属于原则问题,就不予以通过。因此企业将更加注重管理,以达到新GMP的标准。
中药饮片
GMP认证强制执行
继化学药及中成药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制度之后,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中药饮片等类别药品监督实施GMP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514号文)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在规定期限内未获得认证的企业将一律停产。
由于目前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普遍存在人员、设备等问题,通过GMP认证是众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面临的难题。据了解,中药饮片是中药经过加工后进入医院、药店并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的,因此质量安全与消费者息息相关。对于中药饮片实施GMP认证,中新药业、老百姓大药房等药店都表示,中药饮片有了标准,进货时更加安全,质量能得以保证。
血液制品
血浆检疫期制度保安全
2007年7月,SFDA要求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原料血浆检疫期,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该项制度要求,采集的血浆需要经过3个月的检疫期方可投入生产,即采集的血浆放置90天后再次对献血人员进行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投产。
这是继国家对血液制品实行批签发制度后,再次对血液制品行业出台新的监管措施。SFDA还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申请血液制品批签发时,应在批记录摘要中增加原料血浆实施检疫期的相关信息,否则不予签发。此举增加了生产企业的流动资金成本,对目前已经供给严重不足的血液制品市场无异于雪上加霜,但是此举可以从源头上保证血浆原料的安全,也显示出国家强化药品安全的决心。
来源: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责任编辑:刘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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