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左志高报道
陕西省山阳县地处秦岭山区,向来就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说法,县城也是四面环山,农业资源贫瘠,工业也是近年来刚刚起步,是国家级贫困县。
而就是这样一个财政较为困难的西部县,却建起一座建筑面积两万多平方米的“会议中心”。该会议中心被当地群众反映称涉嫌违规批建,并涉嫌虚构投资规模套取上级资金,同时会议中心被指隐含县政府办公楼层。
针对山阳县“会议中心”被反映的各种违规情况,本报记者日前到当地进行了采访调查。
9月11日上午,记者在山阳县文化广场南侧的“会议中心”工程现场看到,工程主体已经完工,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只剩内装修工程没有进行。
“工程已经停工”,值班的门卫告诉记者说,工程已经停工了好几个月了。
在门卫的带领下,记者到了工程的指挥部,在其中的一间简易房里,看到了一块牌子上有项目的简介内容:山阳县文化会议中心是县委、县政府确立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东西长228.5米,宽22米,占地7.5亩,总建筑面积23715平方米。工程总投资900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7000万元。文化会议中心建成后将成为山阳县规模最大、标准最高、设施最先进、功能最齐全的文化会议中心,同时建成后将成为该县大型文化娱乐、集会、办公及展览等一切重大政治活动和文化活动的中心。
在项目指挥部,记者见到了项目施工方一负责人陈某,陈某介绍说,工程停下来的原因是政府已经拖欠了3500万元的工程款,公司已经无能力继续进行垫资施工。
12日下午,记者到了山阳县发展改革局,针对该县“会议中心”项目,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山阳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山阳县文化中心广场综合楼理想的批复》。
《批复》显示,“你局(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来山政建字【2010】58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山阳县文化中心广场综合楼”;“建设地点:山阳县人民广场南侧(与项目建设位置相符)”;“项目建设规模:占地面积45755.2平方米,框架结构七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3715平方米”;“总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县财政全额投资”。《批复》时间是2010年12月31日,并加盖有山阳县发展改革局的公章。
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工程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需要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并由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家发改委备案、批复。
山阳县文化中心广场综合楼建筑面积23715平方米,山阳县发展改革局是否有权限进行批复?对于记者这一疑问,山阳县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未能给予答复:“我不久前才调来的,对这不是很清楚”。
9月13日上午,记者按约定到了山阳县发展改革局,见到了陈姓副局长。针对“会议中心”项目的名称等相关问题,陈副局长介绍说:“项目的名称当初是以山阳县文化中心广场综合楼名称立的项,有过文化中心的说法,现在是文化会议中心。项目由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代建,将来为山阳县文化馆使用,目前也是以文化馆名义申请的上级支持资金。”
陈副局长还表示,项目实际投资目前是5000万元左右,包括2800万元的县财政投资和2200多万元的上级支持资金。“之所以说投资9000多万元,是工作方法,是为了多争取上级的支持资金。”陈副局长解释说。
而对于“一层中西部将来作为政府办公楼使用”,陈副局长进行了否定。“不会作为办公楼使用的,将来大楼建成后,有电影院、图书馆等,同时大楼是为了发展文化产业而建设的,目前已经有企业签约,将来将入驻该大楼。”
山阳县的“会议中心”或者说是文化中心广场广场综合楼项目,到底投资是多少,将来建成后到底将作何使用?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责任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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