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掌握《招标投标法》适用范围、招标投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
以笔者的理解,这就要求每一个考生,都应该熟悉并掌握《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共采购)所遵循的基本程序,通过他们来理解并熟知有关的原则细节。
学习了招标师培训教材,感到有关书籍中,介绍并解释了这个基本程序;但是,遗憾的是,各个教材中的说法,并不统一。
请看:
在《法律法规》那一本教材中,p18-19,
1.3.4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
规定了六项。它们是:
(1)招标; (2)投标); (3)开标;(4)评标; (5)中标; (6)签订书面合同。
在《专业实务》一书中,p13-19,规定了11项,它们是:
招标准备;组织资格审查;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
在《案例分析》一书中,p 93_160,整个第四章讲的都是招标程序中的案例。其中,后面几个是有关争议的解决和处理问题;前面是程序问题。
它又是这样划分的:
4.1 招标公告发布;
4.2 资格审查;
4.3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4.4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发出;
4.5 投标文件的受理;
4.6 开标;
4.7 评标;
4.8 定标;
4.9 合同签订。 变成9个基本程序环节了。
在一套教材中,出现三种不同的说法;虽然,它们是大同小异,但是,毕竟不能算是严谨。而且,如果,依据次教材回答考试试卷,会出现多种答案,那一个算对?
如果,再联系到陈川生同志2008年10月出版的新书《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评析——评标专家指南》。他把招标投标的主要程序分为:招标;投标;开标;中标(定标);五项。
笔者以为,这个不算是很难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笔者个人意见:最好还是以《法律法规》那本教材的说法为主。在那本教材里,它把“招标”的程序,解释成包括各种准备工作,是一种基础程序。招标人应该做好各种备案,审批工作;落实资金;研究确定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是否组织资格预审?如何编制招标文件,等等……。这个基础工作做好了,后面的招标投标才能顺利。
而最后的“签订合同”,是招标采购的目的;也只有达到签订合同的阶段,招标投标的工作才可以说是有效的完成了。
如果,前述程序都走完了,但是,无人投标或者构不成竞争局面,或者有违法违规现象,被处罚或者命令“重新招标”,那么,不能说招标投标有效地完成。那是很明显的。
至于每个基本程序中,可能还含有若干小的程序和细节,那有待进一步划分;不管怎么说,弄清楚招标投标有6大基本环节,对于我们更好的了解并且掌握招标投标法,是有益的。
笔者个人意见:不少人可能习惯于一本一本的教材阅读;看来,对于此次招标师培训,那种方法有点问题。教材之间还存在着不够协调的问题。
来源: 责任编辑: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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