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温州海关鳌江办事处引导广大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远离“傍奥运”行为。
近日,海关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辖区内侵犯奥运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呈上升趋势。由于目前一些企业对奥运知识产权存在片面认识,误以为只要不使用奥运标识就不构成侵权。海关工作人员称,其实对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不仅仅限于2008年的吉祥物福娃,还包括奥林匹克的会徽、会歌、会旗等各类知识产权,如“北京2008”、“北京奥运会”、“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另外,专用名称及简称等都有文字备案,不能侵权使用。为此,海关办事处出台一系列措施,通过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等,进一步引导广大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远离“傍奥运”行为。
来源:平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小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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