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州启动“金融综改2.0版”,将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第二轮金融改革中,温州将尝试在个人破产制度方面破冰,为全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出台提供素材、积累经验。”11月15日,温州市市长姚高员在“深化温州金融改革研讨会暨第三届温州金融改革与发展20人专家论坛”上表示,同时,创新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让信用好、潜力大的企业遇流动性资金困难时获得更多帮扶,并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民间资金参与金融市场化、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等领域继续深入探索。
“深化温州金融改革研讨会暨第三届温州金融改革与发展20人专家论坛”现场 澎湃新闻记者 葛熔金 图
我国《破产法》规范的主体限于企业法人,不包括自然人。温州率先探索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今年9月出台《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实施意见(试行)》。10月,温州平阳法院办结某破产企业股东蔡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是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对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进行了探索。目前,温州法院系统已对符合条件的19件案件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
2012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确定了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等12项主要任务。经过7年实践,目前温州信贷投放增长、供需逐渐匹配,金融资产风险持续降低,全市不良贷款率为1%,民间融资综合利率由2011年的25.4%降至15.9%,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已连续18个季度保持在7.5%~8.5%。今年10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深化温州金融改革服务民营经济实施方案的复函》。11月,温州成为国务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城市。
据介绍,《深化温州金融改革服务民营经济实施方案》的目标是扩大民企融资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使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得到根本解决;金融支持开放发展,创新贸易金融方式,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等。到2020年,力争实现金融增加值550亿元,占GDP的比重在7%以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40%以上,每年申贷获得率不低于95%;全市重大风险担保圈企业风险全部化解;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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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商会网 责任编辑: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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