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 账户: 密码: >>视频商会 自助建站区
温州模式  |  温州商帮  |  政府招商  |  诚信联盟  |  供求大全  |  法律维权  |  财经纵横  |  管理之道  |  礼仪社交
温州商会  |  温州品牌  |  走进温州  |  商户家园  |  库存特价  |  商经新闻  |  招标采购  |  创业天地  |  衣食住行
当前位置:首页 > 4温州模式 > 模式聚焦 > 正文
国务院同意将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http://www.88088.com   中国温州商会网
浏览方式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关键词:历史文化 国家 列为 同意 温州 国务院 保护 名城 规划)
  

   国务院同意将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务院批复指出,温州市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历史街区特色鲜明,传统风貌保持完好,保存有独特的“山水斗城”格局,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批复要求,浙江省及温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批复指出,浙江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温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林立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 关 链 接
相 关 评 论     >>全部评论
  发 表 评 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热点招商
日本脱糖电饭煲
富氢电解水元素杯
医用级别不锈钢筷
 
商务资讯
休闲生活
 温州商会会员团购中心
     
  COPYRIGHT © 2000-2013 中国温州商会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  
国内客服电话:400-822-8182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408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