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头村地处苍南县城西南侧,有村民317户、1227人,水田面积105亩,主要以农业、商业、服务业为主。2006年工农业总产值142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000元。岩头村有党员35名,村“两委”班子成员4名,配套班子成员7名。
近年来,岩头村先后荣获温州市文明村、苍南县生态合格村、县“先锋工程”创新合格村、县文明示范村和县村庄整治合格村等称号。2005年、2006年岩头村分别被评为温州市先进基层党支部、苍南县先进基层党支部。陈庆锥被评为县级“十佳”村干部称号。2007年岩头被列入温州市新农村建设、市“先锋工程”创新村、市卫生村,县综合治理平安村建设村。
在文明村创建活动中,岩头村求真务实,工作实在,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扎实有序的工作,形成了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格局,使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同时也使村民得到了实惠。
岩头村“两委”将以文明村创建成效为新起点,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凝心聚力,艰苦创业,团结和带领全体村民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