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东城区法院向媒体公布了一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 “老赖”信息,并首次公开了他们的照片。据了解,今年4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法院这种借助媒体谴责违法者的权利。
东城区法院执行庭庭长田大农介绍说,在以往的执行工作中,有过公布 “老赖”名单的做法。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为法院借助社会力量、借助新闻媒体提供了法律依据,将有力促进 “执行难”的解决。法院与媒体的这次尝试,形式和内容上在本市尚属首次。
案件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这次公布的都是欠债不还的案件。 “欠债不还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而当判决确定还款义务后,责任人仍然不履行义务,就不仅是道德谴责的问题了”。法官说,修订后的 《民诉法》赋予了法院借助舆论、运用道德力量对违法者进行良心谴责的权利。 “媒体公布相关信息,将加大不履行义务人的违法成本,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都有积极作用。”东城区法院副院长赵晓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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