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庐江县人社局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贫困户被用人单位辞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依法维护了贫困户的合法权益。
原来,涉案当事人刘某系庐江县白湖镇某村村民(女),2014年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1年1月,刘某被县内一家单位聘用在食堂从事炊事员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500元。2018年5月10日,该单位以刘某已近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提出解聘,并于当日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此后,刘某就经济补偿问题多次找到该单位协商无果,迫于无奈,2018年6月26日,刘某找到庐江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县仲裁院工作站,该工作站工作人员了解此事后,及时为其指派了援助律师提起了劳动仲裁。
2018年6月28日,庐江县仲裁院接收此案后,当天进行了立案,并依法组成仲裁庭,确定了开庭时间。立案第二天,承办仲裁员向刘某送达了法律文书,了解案发经过并听取了刘某本人的调解意见。6月29日,仲裁员在送达了法律文书的同时,向该单位负责人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及庐江县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并通报刘某家庭实际情况,听取了单位的初步调解意见。
2018年7月5日上午,仲裁庭在开庭审理前,仲裁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经过悉心调解和耐心说服,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单位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刘某莹各项损失1.3万元。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员人性化仲裁行为非常满意。
近年来,庐江县仲裁院在涉及贫困户等弱势群体的工资报酬、工伤赔偿款等争议案件中,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作为,秉公执法,快立、快审、快结案件。截至6月底,受理争议案件190件,结案142件,其中调解结案99件,调解率52.10%。(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人社局 张晓兵 何新生)
来源:中国就业网 责任编辑:孙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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