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熊斌 胡芳)“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真是太高兴了。”昨日,在东湖高新区法院一号法庭,迪源光电公司的167名员工拿到了拖欠3年的530多万经济补偿金。
上午9点半,80后石先生就和工友们来到法院,凭身份证登记并核实拖欠薪酬数额。石先生说,他在公司工作了8年,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个月工资七千多元,停产前没有拖欠过工资,但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一直没有给经济补偿。”
迪源光电公司成立于2006年,效益好时年销售额能够达到4亿元。公司人事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公司2015年10月正式停产,负债累累,因涉及多起民事纠纷,公司账户已经冻结,唯一可供执行的土地及厂房已被多家法院多轮查封。2015年底,该公司曾组织近180名员工进行劳动仲裁,然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东湖高新区法院正式立案,并于同年12月拍卖变现了该公司的财产。办案法官介绍,根据法律规定,职工的劳动报酬属于优先受偿的范畴,司法执行中,从拍卖款中拨出了530余万元用于解决167名劳动者的燃眉之急。
一周前,公司为这些员工统一办理了银行卡,用于领取拖欠的经济补偿金。现场工作人员说:“现场核对完后,今明两天就可以拿到劳动报酬。”
对话东湖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海燕
法官释法>>>
1、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发放标准如何计算?
答:属于。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是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三是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2、哪些费用能够享受优先受偿权?
答: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权包括破产费用的优先权及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优先权,以及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类似的规定、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破产的优先权(第71条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保险、保险金、税款)、海商法规定的请求权人对扣押船只的优先权等。(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熊斌 胡芳整理)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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