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家住镇巴的袁某对记者说,2007年10月15日,他从重庆高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中分 公司(以下简称高山房产)在汉中市虎桥广场的地下层修建的金港购物商城,以按揭方式交付约17万元购买了3间商铺,合同约定当年12月31日交付商铺。然 后到了年底,因对方迟迟不给交付商铺,他追问原因,对方先是说:“请放心,2008年3月一定交房,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可到了2008年3月,对方又告 知房子推迟交付。中途,他还找过高山房产的负责人李雨加,要求退房,而李竟说:“没钱给你退,等有钱了再说。”今年8月20日,汉中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该房 产公司支付合同违约金,而高山公司负责人李雨加也给汉中市政府做出承诺,将给商户们支付合同违约金。9月29日下午,当他到该公司售楼部结算违约金时,因 该公司副总王某要让他把银行按揭变成分期付款,为此,双方因言语不合发生冲突,他受了伤。
重庆高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副总王某就此对记者表示,金港购物城因种种原因造成逾期交房,这是事实。但这其中存在不可抗拒的因素。
汉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此事件已引起了汉中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高山房产公司已给部分商户兑付了违约金,而此事件涉及商户140户,政府一定会妥善处理好此事件。
来源:三秦都市报 责任编辑:静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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