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前提,是法律法规的基础。良好的企业信誉是消费者的首选。本着“树立哈市企业诚信品牌,促进宜春房地产业稳健发展”这一宗旨,哈市房地产企业特发表如下诚信宣言,诚恳地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一、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遵守公平竞争市场规则;
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维护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
三、公开商品房屋价格、面积标准;所售房屋面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界定;建筑面积应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坚决杜绝“短斤少两”、“一房多售”现象的发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对外销售房屋;凡属公摊部分的产权不擅自出租或出售;
四、严格遵守城市规划,坚决按照规划审批条件进行房屋开发建设活动,不擅自变更项目的规划设计,不违规超建;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依法文明拆迁,及时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按期回迁安置被拆迁人,严格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要求实施、不擅自变更,不违规超建,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验收备案等制度,杜绝明招暗定、不委托监理、擅自交工等行为;
六、积极参加哈市“建设工程质量年”活动,保证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合格、设施设备配套齐全,按照销售合同承诺的交房时间向购房者交付合格的住房;
七、遵守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规范销售行为,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商品房销售面积准确,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八、完善物业管理,增强客户意识,拓展服务内容,培育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
九、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对房屋质量问题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因开发商原因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及时、合理的经济补偿;
十、创造阳光财富,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创造城市价值,以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为目标,推动宜春房地产业行业和谐健康发展。
来源:新浪地产网 责任编辑: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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