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综合验收到专项验收,再到如今建设部门酝酿推出“住宅分户验收”,我市业主收房时,又将得到更多的保障。日前,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布《温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征求意见稿)》,不日,其将根据反馈情况做出修改意见。如果一切程序正常,该项规定有望于年底前推出实施。
2004年8 月份起,小区交付综合验收方式被专项验收方式所取代。那时,开发商和业主因“综合验收”产生的矛盾日益显示出来,一方面,分期开发的项目没有全部开发完毕前,开发商根本不可能拿到“综合验收合格证”。另一方面,业主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坚持以有关政策为依据,在入住时看到“综合验收合格证”才肯入住。后因各方矛盾激化,成了取消综合验收制度的主要原因。
取消综合验收后,我市实施了专项验收的方式,如楼盘交付时,开发商仍需按要求建设好各项配套设施,完成消防、规划、人防、竣工备案等法定的专项验收工作。而且,一定要完成永久水、电、市政及煤气、通信、通邮等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后,方可将房屋交付业主使用。经过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且要完成能满足业主需要的配套设施才可交付使用。
而此次拟出台新建住宅“分户验收”制,每一套住宅都将进行严格“体检”,确保每套房子都是合格产品。
据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宅“分户验收”制度,是指在住宅竣工交付前,按照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涉及房屋观感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项目,逐一进行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和先期进入的物业公司,以户为单位,对每一个房间和公共部位进行全数验收。
目前,我省杭州和宁波等城市已实施该项规定,根据省建设厅的部署,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研究相关细节后,将在年底前推出该项政策。
作者:子监
来源:温州商报 责任编辑:刘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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